为进一步做好企业复工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推进辖区企业复工复产,员工有序返岗。2月23日上午,张店区沣水镇召开辖区生产企业复工复产推进会,副镇长张公涛、安监站站长贾旭出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进一步保障复工复产企业员工返岗的通知要求,并就全镇企业复工前如何做好疫情防护工作进行具体部署。针对企业复工工作,印制并发放了《沣水镇企业复工复产注意事项》《疫情期间进一步保障复工企业员工返岗的通知》《企业复工后疫情防控措施建议》等文件和宣传资料,要求参会企业迅速落实,将会议内容传达到企业负责人和一线员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有效防护措施到位。
张公涛副镇长强调,所有企业必须具备复工条件后方可复工,一是要确保防控物资到位,口罩、消毒液、测温仪等物资配备,企业必须备足员工至少十天用量;二是要确保防疫行动落实,各企业要建立厂区出入体温检测记录、每日消杀记录、食堂杀菌记录等,对办公室、宿舍区等重点部位全覆盖;三是工作人员要管控到位,确保无疫区人员、无疑似及待观察人员,建立员工健康状况每日记录;四是要积极自行开展隐患排查整改行动,确保特殊时期安全生产不放松,在确保复工验收合格的前提下,在经过安环站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
会议还就近期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整改措施作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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